從斐理伯書二:6-11找出基督所立下有關合一與和諧的模範與喜悅。
《斐理伯書》二章 6-11 節(天主教思高聖經)經文如下:
總結來說:基督藉著祂的謙卑與服從為我們立下了追求合一與和諧的模範。謙卑與服從這是合一的基礎,這基礎是建立在愛的磐石之上,天主是愛,耶穌按照天主愛的救贖計畫,甘願取得奴僕的形象,自天降下,自我犧牲在十字架上,流出了血,而這血洗淨了我們自亞當以來的罪惡,使我們恢復了義子的身分,可以宣稱天主為阿巴!父啊!因為我們因著愛,活在與基督愛的關係裏,愛不但成全了法律,不再受法律的束縛,而愛使我們樂於於遵守法律,在基督裏,我們成了自由的人。
對保祿來說,肉身不只是生理慾望,相反的,肉身指的是舊亞當:自我為中心,沒有悔改的世人。本性的私慾的作為是顯而易見的:即淫亂、不潔、放蕩、崇拜偶像、施行邪法、仇恨、競爭、嫉妒、憤怒、爭吵、不睦、分黨、忌恨、兇殺、醉酒、宴樂,以及這類的事(迦拉達五:19-21)。我們就是要對抗我們的肉身的一切罪惡,遵守法律絕對無法做到;但是靠著耶穌基督的恩寵,我們卻因信誠義,只要我們相信耶穌。
這是因為天主先愛了我們,救贖了我們,因著基督,我們愛天主,活在天主內,進入屬神的合一當中。我們因著基督愛,祂賜下了聖神,使我們生活在聖神內、基督內,天主的愛吸引著我們,我們就會取悅天主,對抗人的本性一切罪惡與軟弱,就是保祿所說的肉身。因為這是一種恩寵,一種謙卑,一種服從,一種自由,選擇愛的自由,選擇與天主合一的自由,不會是重擔。愛就是隨著聖神的帶領,我們就是聖神的宮殿,聖神的效果卻是:仁愛、喜樂、平安、忍耐、良善、溫和、忠信、柔和、節制。這種合一不僅僅是在信徒之間的彼此關係中實現,更是在我們與天主的合一中找到最終的喜悅與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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