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9月30日 星期一

保祿對迦拉達書 2:11-14與格林多前書10:23-33的主張是否衝突?

St Peter and St Paul
請問迦二:11-14保祿所針對的刻法行為與真理不合。請詳細說明。請以天主教思高聖經版本!

讓我們先看這段經文的具體內容(思高聖經版本):

迦拉達書 2:11-14: 「當刻法到了安提約基雅時,我當面反對了他,因為他有可指摘之處。從雅各伯那裡來的人未到以前,他曾與外邦人一起吃飯;但他們一來,他因怕那些受割損的人,就退避了。其餘的猶太人也都隨他一起裝假,以致連巴爾納伯也受了他們的牽引而裝假。但我一見他們的行為與福音的真理不合,就當眾對刻法說:『你既然是猶太人,還按照外邦人的方式生活,而不按照猶太人的方式生活,你怎麼還強迫外邦人猶太化呢?』」

這段經文的背景

在早期教會,猶太基督徒(像伯多祿)和外邦基督徒(非猶太人)的關係是一個重大問題。猶太基督徒過去依循猶太律法,這包括了飲食規範(如與外邦人共餐的禁忌),以及男性的割損(割禮)。隨著福音傳播到外邦人,外邦基督徒並不遵守這些猶太律法,而使徒們在某些情況下決定不強迫外邦信徒遵守猶太的律法。

然而,問題在於猶太律法中的某些實踐(如割禮和與外邦人隔離的飲食規則)仍然是一些猶太基督徒心中的關鍵。這造成了信仰實踐上的分歧,尤其是在像安提約基雅這樣的混合猶太人和外邦人的社群。

聖保祿與伯多祿的爭執

這段經文記載了在安提約基雅發生的事件。保祿指責伯多祿的行為是「與福音的真理不合」,因為伯多祿一開始與外邦基督徒自由地一起吃飯,但當來自雅各伯(耶路撒冷的領袖之一)的人到達後,伯多祿出於對這些人的「怕」,便退縮並開始遠離外邦人,重新遵守猶太的飲食律法。

保祿所針對的問題

保祿認為伯多祿的這種行為不僅是偽善,更重要的是,違反了福音的核心真理,即基督救贖的普遍性和自由,特別是對外邦信徒的接納。

  1. 福音的真理:基督的救恩是給所有人的,無論是猶太人還是外邦人。信仰基督的人,不再需要遵守猶太律法來達到救恩,包括那些割禮和飲食的規範。保祿認為,伯多祿的行為暗示了外邦人需要遵守猶太律法,這與福音的真理背道而馳。這是對基督徒自由的背叛,特別是那些從外邦信仰轉化而來的基督徒,他們不應再受到猶太律法的束縛。

  2. 偽善與偏見:保祿指出伯多祿和其他猶太基督徒的「裝假」,這表明他們行為中的偽善。他們在不同群體面前表現得不同,表面上接受外邦信徒,但又因怕猶太人的壓力而退縮。這種行為不僅影響了其他猶太基督徒,甚至連保祿的同伴巴爾納伯也被牽連其中,隨之而行。

  3. 分裂與強迫猶太化:保祿的質疑強調了伯多祿的行為可能會對教會的團結造成傷害。他的退縮行為暗示外邦信徒若要與猶太基督徒共享完整的信仰和團契,他們必須猶太化,這包括遵守猶太律法。這正是保祿強烈反對的,因為這否定了基督所帶來的新的信仰自由和普遍救恩。

天主教的解釋與思考

天主教的傳統解釋認為,這段經文表現出教會內部成員的可塑性和早期教會領袖在如何實踐福音時面臨的挑戰。伯多祿的行為不代表他背離了信仰或教義,而是在人際關係和文化壓力下,可能短暫地做出了不一致的決策。這也顯示出教會的領袖並不是完美無瑕的,但他們仍需要回歸福音的核心真理。

此外,這段經文強調了保祿對於外邦基督徒的接納以及他對基督教信仰普世性的堅定主張。天主教會也承認這段爭執反映了福音訊息不僅針對猶太人,而是為所有人的,並且強調信仰的普遍性與包容性

對現代信徒的啟示

這段經文對現代信徒有深刻的啟示:

  1. 真誠與一致:信徒的行為應與信仰一致,不應因外界壓力或人際關係而改變自己的行為或妥協真理。
  2. 包容與自由:福音的核心是普遍的救恩,無論背景或文化,基督的救恩對所有信徒都是有效的。教會應包容不同的文化背景,並尊重他人的信仰自由。
  3. 領袖的責任:作為信仰的領袖,無論在公眾還是私下,都應該維持對福音的忠誠,並對信徒起到積極的榜樣作用。

總結來說,保祿指責伯多祿是因為他的行為違反了福音的真理,特別是在對待外邦人信徒上,可能會引發不必要的律法束縛。這段經文提醒我們堅守信仰的自由與真理,並在信仰生活中保持真誠和一致。


請問這樣的論述對保祿指責伯多祿提出"伯多祿的行為不代表他背離了信仰或教義,而是在人際關係和文化壓力下,可能短暫地做出了不一致的決策。這也顯示出教會的領袖並不是完美無瑕的,但他們仍需要回歸福音的核心真理。";相反的,保祿在格前十:23-33節的論述,自己是否也表現出對真理的不一致?請詳細探討分析歸納。

這是一個很重要且值得深入探討的問題。在《迦拉達書》2:11-14中,保祿指責聖伯多祿(刻法)因為他在與外邦人共餐的問題上,表現出了不一致的行為,這與「福音的真理」不合。與此同時,您提到的《格林多前書》10:23-33,保祿似乎表現出某種靈活性,特別是在面對文化壓力時,他提倡為他人著想,適當地調整行為。這是否表明保祿自己在處理真理問題時也存在不一致?讓我們詳細探討。

一、保祿在《格林多前書》10:23-33 的論述

在《格林多前書》10:23-33中,保祿談到與外邦人或異教徒共餐,特別是有關食物是否在異教儀式上獻祭過的問題。這段經文的關鍵部分如下:

「凡事我都可行,但不是凡事都有益處;凡事我都可行,但不是凡事都能造就人。」 (格前 10:23)

保祿在這裡提出了兩個基本原則:

  1. 基督徒在基督內是自由的,因為律法的束縛已經被解除。
  2. 這種自由應當與責任聯繫在一起,特別是對他人的愛與造就。

因此,保祿在這裡強調的是愛與責任的原則。他指出,雖然基督徒可以在道德範圍內自由行事,但要考慮到他人是否會因此被絆倒。例如,基督徒可以吃獻給偶像的食物,因為他們知道偶像並不是真神,但如果這會使信心較弱的人感到困惑或跌倒,那麼基督徒就應該避免這樣做。

二、保祿在《格林多前書》與《迦拉達書》的不一致嗎?

從表面上看,保祿在《格林多前書》10:23-33中顯示出某種彈性,容許基督徒根據具體情況來調整行為。而在《迦拉達書》2:11-14中,他卻公開指責伯多祿在人際壓力下改變行為,並指出這樣做是不合「福音的真理」。這是否意味著保祿自己表現出不一致呢?

三、深入分析

讓我們來分析保祿的兩種情境:

1. 《迦拉達書》中的情境:

保祿批評伯多祿並非因為他在某些情境中做了靈活調整,而是因為他違背了福音的核心真理,具體來說就是關於基督信徒的身份和救恩的問題。伯多祿原本與外邦基督徒共餐,這體現了基督徒的自由,並表明外邦人不需要遵守猶太律法就能分享基督的救恩。然而,當來自雅各伯的猶太基督徒到來後,伯多祿因為害怕他們的批評,開始與外邦人保持距離,暗示他們若不遵守猶太律法,便是「次等」基督徒。

這樣的行為從保祿的角度來看是偏離了福音的真理,因為它隱含了一個錯誤的信息:即外邦信徒必須遵守猶太律法才能被完全接納為基督徒。這違背了基督的普世救恩,削弱了基督徒自由的本質。

2. 《格林多前書》中的情境:

相比之下,保祿在《格林多前書》中所討論的並不是福音核心的真理問題,而是關於基督徒的自由和責任的實踐問題。在這裡,他承認基督徒可以自由地吃任何食物,包括那些可能曾經被獻祭給偶像的食物,因為偶像對基督徒來說並不存在。然而,保祿同時強調,這種自由必須與愛心相結合,如果這樣的行為會使信心軟弱的弟兄姐妹感到困擾,基督徒就應該放棄這項自由。

保祿所強調的是,雖然基督徒在本質上是自由的,但愛與團結的原則應該超越個人的自由。因此,他建議信徒要考慮到他人的良心,而不是固執地堅持自己的自由。

3. 福音真理與愛的自由之間的區別:

保祿在兩個不同情境中所處理的問題有本質上的區別:

  • 《迦拉達書》的問題:是關於福音核心真理的問題,尤其是外邦人是否需要遵守猶太律法才能得到救恩。這是保祿強烈反對的,因為這涉及到救恩是否依靠信仰還是律法。伯多祿的行為給人傳遞了一個錯誤的信息,這是對福音的扭曲,因此保祿必須嚴厲指責。

  • 《格林多前書》的問題:是關於愛心與自由的平衡。保祿並沒有在這裡否定基督徒的自由,而是呼籲信徒在行使自由時要有責任感,考慮到他人的良心。這是實踐中的智慧和愛心,並不違背福音的核心真理。

四、結論與歸納

保祿在《迦拉達書》和《格林多前書》中所表現的並不是不一致,而是根據不同情境下的智慧應對。在《迦拉達書》中,他保衛了福音的核心真理,強烈反對將外邦基督徒置於猶太律法之下的錯誤教導。而在《格林多前書》中,他則強調基督徒的自由應該與愛心相結合,避免讓自己的自由成為他人的絆腳石。

因此,保祿的行為並非不一致,而是他能夠區分何時需要堅守福音的核心真理,何時應該以愛心為重,靈活調整自己的行為。這也是對現代信徒的一個重要啟示:在面對信仰核心的問題時,我們必須堅守真理;而在實踐中,我們應以愛心和智慧去行事,顧及他人的感受與信心。


依據保祿兩個基本原則,若按照外教信仰,公司每年開張都會祭拜各種神明(民間信仰),身為外邦人的基督徒的我們雖然只相信唯一的天主,民間所祭拜的神我們不相信,但是身為公司的主要主管需要領頭示範祭拜為公司求平安,請問如果是您,該如何做?如何依據保祿的兩原則?

保祿的兩個原則回顧:

  1. 基督徒的自由:在基督內,信徒擁有自由,因為基督解除了對律法的束縛。偶像或其他神靈對基督徒來說是不存在的,因此在本質上,基督徒不需要懼怕這些儀式。

  2. 愛與責任:信徒的自由應該以愛心為導向,特別是考慮到他人的信心和靈魂是否會受到影響。如果你的行為可能會導致他人跌倒或造成誤解,應該慎重考慮是否行使這項自由。

依據這兩個原則應對這個情境

1. 基督徒的自由

在這個案例中,基督徒明白自己相信的是唯一的天主,並且其他的神靈或偶像對你來說並不是真正的神。因此,從保祿的教導出發,這種祭拜儀式本身對你的信仰不應構成威脅,因為你知道這些神明並不具有實際的屬靈力量。從這個角度來看,基督徒可以自由地參加這類儀式,因為它只是文化或社會的習俗,並非信仰上的背離。

但是,參加這個儀式是否會傳遞一個錯誤的信息? 這是必須考慮的重要問題。對其他同事、員工,甚至對其他基督徒來說,你作為主管在公共場合參與祭拜,可能會讓他們認為你認可或同意這些神明的崇拜。這就涉及到了第二個原則——愛與責任。

2. 愛與責任

保祿強調,我們的行為應顧及他人的信心和靈魂。如果你的行為會對他人的信仰造成絆倒或誤導,則應考慮以愛心行事,避免這種情況。參與祭拜儀式可能會導致其他基督徒(尤其是信心軟弱的信徒)誤以為你背棄了基督信仰,或者讓他們感到困惑、不安,甚至受到誘惑去妥協自己的信仰。同時,非基督徒的同事也可能因此誤解你信仰的核心,認為基督徒也可以兼容這些偶像崇拜。

3. 具體的行動建議

根據保祿的兩個原則,如果是我,面對這樣的情況,我會選擇以下行動方式:

  1. 尊重文化,表達立場:你可以參與開張儀式的其他部分,表現出對公司文化和傳統的尊重,但在具體的祭拜儀式中選擇不親自參與。你可以向公司管理層或同事解釋,你的信仰只相信唯一的天主,因此雖然尊重公司文化,但不能親自參與拜神的部分。這樣你既表現出對公司文化的尊重,也堅守了自己的信仰原則。

  2. 尋求替代方案:作為主管,若有可能,你可以提出一個中立的祝福儀式,不涉及具體宗教的神靈崇拜,而是為公司祈求繁榮與和平。這可以是一次向全體員工表達祝福與希望的發言,而非具體的宗教儀式。這樣可以避免觸及信仰衝突,並且所有員工都能接受和參與。

  3. 誠實面對壓力:如果公司強烈要求你作為主管帶頭參加祭拜儀式,這可能會造成很大的壓力。在這種情況下,誠實表達自己的立場,並強調這是基於信仰而不是對公司或同事的不敬,這是非常重要的。你可以表達願意全心投入公司的發展,但會以不違背信仰的方式進行。這樣既表現出你對信仰的堅守,也表現出你對公司的忠誠。

總結

根據保祿的兩個原則,基督徒在這種情況下擁有屬靈上的自由,不需要懼怕其他宗教儀式的影響。然而,為了他人的靈魂和信仰的純潔,愛與責任應該引導我們選擇一條能夠避免誤導或絆倒他人的道路。因此,拒絕參與具體的祭拜儀式,並在尊重文化的前提下表達立場,是一個平衡信仰與社會責任的明智做法。

您是否覺得這樣的做法可以有效應對這種情況呢?

2024年9月26日 星期四

格前十五:27顯然那使萬物屈服於他的不在其內,"不在其內"是指甚麼?

進教之佑

格前十五:27,請問:顯然那使萬物屈服於他的不在其內,"不在其內"是指甚麼?詳細說明。

在《格林多前書》15:27,聖保祿寫道:

「經上說過:『天主使萬物都屈服在他的腳下。』既然說萬物都屈服了,顯然那使萬物屈服於他的不在其內。」(《格林多前書》15:27)

這節經文中的「不在其內」需要從上下文來理解。在這一章中,保祿討論的主題是耶穌基督的復活與他最終的勝利,以及天主使基督成為萬物的主宰。

背景

在第15章,保祿強調基督的復活是基督徒信仰的基石,並討論了末日的情景,當基督將戰勝一切敵人,包括最後的敵人——死亡。保祿引用了《詠讚》110:1:「天主使萬物屈服在他的腳下」,來表明天主賦予基督至高無上的權柄,讓萬物屈服於他。

然而,保祿在解釋這段經文時加上一個澄清:「顯然那使萬物屈服於他的不在其內。」這是為了避免可能的誤解。

「不在其內」的意思

「不在其內」是指天主自己並不包括在「萬物」的範圍內。也就是說,當經上說「萬物都屈服在他的腳下」時,這「萬物」不包括天主自己。天主使萬物屈服於基督,但天主本身不屬於受屈服的「萬物」之一,因為天主是萬有的創造者和掌控者,祂超越一切。

換句話說,天主是那一位賦予基督權柄的人,並且是全宇宙的主宰。因此,天主自己不屬於需要屈服於基督的「萬物」之列。

深奧的道理

這段經文表達了三位一體的關係,特別是天父與聖子之間的關係。雖然基督在復活後被賦予了對一切的統治權,最終也將所有敵對力量(包括死亡)置於他的權下,但基督的統治權是來自天主父的授權。天主父並不需要屈服於基督,因為祂是賦予基督權柄的那一位。

保祿的這段論述強調了基督的勝利與天主父的至高無上性,並顯示了基督將最終把這一切的勝利歸於天主。這也反映了基督徒信仰中的秩序與和諧——基督統治萬有,但這統治最終歸於天父的榮耀。

對現代人的啟示

天主的主權:無論人類的能力如何強大,最終一切都將屈服於天主的權柄。這提醒我們在生活中要謙卑,承認自己的有限性,並尊重天主的主權。

基督的救贖工作:基督的復活和統治是我們信仰的核心,但這統治並非為了個人榮耀,而是最終會將所有事物帶回天主,使一切得到圓滿與成全。

三位一體的奧秘:這段經文也顯示了天主的內在關係,讓我們反思天主父、聖子、聖神之間的愛與共融,並在信仰生活中體現這種和諧。

總結來說,「不在其內」指的是天主父不屬於「萬物」之一,因為祂是使萬物屈服於基督的那一位。這提醒我們天主至高的主權和基督對萬有的最終救贖。

對於代死人受洗的禮儀天主教的觀點

耶穌受洗

天主教代死人受洗的禮儀,請詳細說明其背後的理由,深奧的道理?對現代人的啟示?

天主教並沒有「代死人受洗」的禮儀或教義。代死人受洗的概念在某些基督教支派中存在,例如耶穌基督後期聖徒教會(摩門教),但在天主教會的教導中,這種做法並不被接受。天主教強調每個人都必須在生命中自行選擇並接受洗禮,才能得到救恩。

天主教對洗禮的理解:

洗禮的重要性: 天主教相信,洗禮是靈魂進入天主國的首要步驟。這是一種聖事(Sacrament),透過它,原罪(即亞當和夏娃所犯的罪)得以洗淨,受洗者成為基督的一部分,也被接納為教會的成員。

個人的自由意志: 天主教非常重視自由意志,強調每個人應自主選擇是否接受信仰和洗禮。因為信仰是一個自由選擇的行為,代替他人(尤其是已逝者)受洗,不符合這一信仰原則。

救恩的希望: 雖然天主教明確指出洗禮是救恩的重要途徑,但也相信天主的慈悲超越人的理解。對於那些未曾有機會受洗而去世的人,天主教教義指出,天主的無限慈悲會依據他們的心靈和善行進行審判,因此並非每個人都必須藉洗禮才能獲救(《天主教教理》1260條)。

現代人的啟示:

個人責任與選擇: 現代社會中,這一教義提醒人們,每個人應對自己的靈性生活負責。無論是在道德抉擇還是在宗教信仰上,個人的自由意志是不可取代的。

慈悲與希望: 對於那些因各種原因未曾有機會接受洗禮或基督信仰的人,這個教義強調天主的慈悲與包容,提醒人們不要過於武斷地判斷他人的靈性狀況,因為最終的審判掌握在天主手中。

普遍的愛與關懷: 天主教會呼籲信徒以愛心和善行對待他人,無論他們的信仰如何。這種普遍的愛是現代社會中跨越文化、宗教和政治界限的重要價值。

總結來說,天主教不認可代死人受洗,這與對自由意志的尊重以及天主慈悲的理解有關。這一教義對現代人有著深刻的啟示,即強調個人的選擇、責任,以及對他人保持寬容與希望。


若沒有,請問格前十五:29為何保祿要如此說?

關於《格林多前書》15:29,聖保祿寫道:

「不然,那些代死人受洗的是怎麼回事呢?如果死者根本不復活,為什麼還代他們受洗呢?」(《格林多前書》15:29)

這段經文曾經引起許多解釋上的爭議,因為它看似提到「代死人受洗」的行為。天主教會對這段經文的解釋並不認為它是支持或教導這種做法。要理解這段話,需要從上下文和保祿的論述角度來看。

背景與解釋

在《格林多前書》第15章中,保祿主要在討論復活的真理,特別是針對當時有些人否認身體復活的信仰。他想強調耶穌基督的復活是基督徒信仰的核心,而這個信仰也應包括所有死者的復活。第29節中的「代死人受洗」應該放在這個更大的討論背景下來理解。

可能的解釋

對於這段經文,有幾種可能的解釋:

保祿提到當時存在的某些做法,但不贊同:

一些學者認為,保祿在這裡提到的是當時某些基督徒社群中流行的做法,即某些人為已故的未受洗者代為受洗。然而,這並不意味著保祿贊同這種行為。保祿只是利用這個事例來強調他所論證的主題:如果根本沒有復活,這些人為什麼還代死人受洗呢? 換句話說,保祿並不是在教導這種做法,而是指出,如果有人否認復活,那麼這樣的行為就毫無意義。

象徵性的受洗: 

另一種解釋是,這段話中的「代死人受洗」是一種象徵性或比喻性的說法。這可能意味著,基督徒的洗禮本身象徵著「死亡」和「新生」,即通過洗禮,人與基督同死並同復活。因此,「代死人受洗」可能不是指實際上為死人受洗,而是強調洗禮與復活的聯繫。

為復活做見證: 

一些解釋認為,這可能與那些基督徒為了見證復活而受洗的觀念有關。他們的受洗是一種信仰的見證,表明他們相信未來會有復活。那些為了已故親友受洗的人,可能是因為這些已故的人在生前未能受洗,而他們相信死者將在未來復活。


天主教的立場

天主教並不認可「代死人受洗」的做法。正如前述,天主教強調每個人應自行接受洗禮,這是一個基於自由意志的信仰選擇。對於那些在生前無法受洗的人,教會相信天主的慈悲和公義會為他們提供特別的救恩方式,而非依賴他人的代行。

保祿說法的深奧道理

保祿的話旨在支持復活的信仰,特別是面對當時一些人對復活的懷疑。

**他在提醒基督徒:如果沒有復活的盼望,許多宗教行為,甚至包括受洗,都是徒然的。**

這也強調了基督教信仰中的一個重要核心——耶穌基督的復活是所有信徒希望的根基。

對現代人的啟示

這段經文對現代人的啟示是:

復活的盼望:基督徒的信仰不僅僅關乎今生,還涉及對來世和復活的信念。這種盼望可以引導人們在生活中做出符合基督教信仰的抉擇,並在面對死亡時擁有希望。

生命的意義:透過信仰復活,我們能看見每個人的生命都有永恆的價值。這對現代社會的價值觀、倫理以及對生命的尊重具有深刻的啟發意義。

總結來說,保祿的這段話強調了復活的重要性,並非支持或推廣代死人受洗的行為。對現代人來說,這是一個關於信仰核心的深刻提醒——復活的盼望與信仰中的自由選擇是我們的靈性根基。

2024年9月25日 星期三

請問天使有否分等級?

請問天使有否分等級?革魯賓是否人頭獅身及最高級?聖米高是否只是第七級?

色辣芬天使

【 問題來自 】 San Francisco, US

程明聰神父答 : 

在中世紀,”scholasticism”最鼎盛的時期,神學論說普遍,而不少理論就變成了系統,而系統往往不知不覺間就變成了「真理」般看待。天使論也是在那時到了巔峰,而其中的就是論及天使的九品了。

正確來說,不是九品,而是三「球」或層次,而每球中又有三類天使,共九類別。三球是有分高下的,以最接近天主為準,但每球中的三類天使,卻未必有分等級。

很慚愧,我也背不出九類天使的名稱和次序,也不知道它們的中文稱呼。當然,你要知道不難,上網一看就知。所以在這不記了。

在九個類別中,只有四類在聖經和教理中清楚說明是天使:色辣芬、革魯賓、總領天使和天使。

色辣芬是指火或蛇,是日夜讚頌天主,最接近天主的天使。舊約和默示錄形容他們各有人、牛、獅、鷹四個面,有比喻默示錄中的四個「活物」,和聖殿至聖所中的四個活物屏風。

革魯賓就是在創世紀中,當原祖父母犯罪被趕出樂園後,天主放在樂園門口的天使,和厄則克爾先知描述天主所坐那可飛行的寶座,也是革魯賓所組成的。

色辣芬和革魯賓是最接近天主的天使,有象徵着一切受造物對天主最完美的不斷讚頌的意義。

總領天使和天使,就是我們平時談及天使,最常所說的。他們的使命是天主旨意的傳遞員和執行員。當他們傳遞天主的訊息時,就是帶着天主本身傳遞消息一樣的威嚴;當他們執行祂旨意時,就等同天主以祂的權柄和光榮成就祂的目的。

至於總領天使與天使之別,並不在於誰管誰,而是在於他們要傳遞的訊息或要執行的旨意之大小:有大任務的就是總領天使,小的就是天使。你所提及的彌額爾就是一位總領天使。

其餘五類別,在聖經中說得很不清楚,學者也有不同見解,也並不算是確信的教條。

2024年9月23日 星期一

驅魔禮手冊

 

驅魔禮手冊

「大法師」(Exorcist)指的是天主教中獲得授權進行驅魔儀式的神職人員,主要負責驅除或對抗被認為受到惡魔或邪靈附身的人或物。

大法師的角色與職責

  1. 授權與培訓:並不是所有神父都能擔任大法師。要成為大法師,必須得到當地主教的特別授權。教會會為這些大法師進行特別培訓,使他們瞭解惡魔學、心理學及精神病學,並具備辨別邪靈附身的經驗與技巧。

  2. 驅魔儀式:大法師進行的驅魔儀式稱為「驅魔禮」(Exorcism Rite),它包括一系列的祈禱和聖經經文,旨在藉由天主的名驅逐邪靈。這個儀式的核心是呼求天主的力量,並以耶穌基督的名義命令惡魔或邪靈離開被附身者。

  3. 《驅魔禮》手冊:天主教有一本專門的手冊,稱為《羅馬禮書》中的《驅魔禮》(Rituale Romanum),其中列有驅魔儀式的詳細指引。這本手冊在1614年首次制定,後來在1999年由教宗若望保祿二世進行了修訂。

需要注意的事項

教會對驅魔保持高度謹慎,並非每一個疑似附身的案例都會立刻交由大法師處理。在大部分情況下,教會會先尋求醫學和心理學的協助,確保附身現象不是精神或心理問題所引起的。

現代的大法師

儘管驅魔儀式在現代社會不如過去那麼常見,但天主教會仍然承認惡魔的存在和其對人類的威脅。現今,許多教區仍有專門的大法師處理這些罕見但存在的附身個案。

大法師的形象在流行文化中也很有影響力,最著名的是1973年電影《大法師》(The Exorcist),這部電影是根據天主教驅魔儀式改編的,使得驅魔和大法師的概念廣為人知。

《驅魔禮》手冊《驅魔禮》(Rituale Romanum 中的 Exorcism Rite)是天主教會官方的驅魔儀式手冊,收錄在《羅馬禮書》中。這本手冊詳細規範了如何進行驅魔儀式,並為經認定的附身者提供一系列專門的祈禱文和儀式,以驅逐惡魔或邪靈。

1. 手冊歷史

《驅魔禮》最早於1614年由教宗保祿五世批准並加入《羅馬禮書》,成為驅魔儀式的官方指導手冊。其後,手冊內容在1999年由教宗若望保祿二世進行修訂,成為現代版本的《驅魔禮》。修訂後的版本旨在反映現代神學和教會對附身現象的理解,同時也納入更多心理學和精神病學的考量。

2. 手冊的內容

《驅魔禮》手冊內容包括:

  • 祈禱文:多篇針對驅魔的祈禱,包括向天主祈求力量、呼求聖母、天使、聖人代禱,以及命令邪靈離開附身者的具體言詞。
  • 聖經經文:特定的經文被用於儀式中,以彰顯天主的權能,例如《馬爾谷福音》中耶穌驅逐惡魔的經文。
  • 儀式指引:逐步說明驅魔儀式的進行,包括神父要使用的語言、手勢、聖水、十字架、聖經等聖物,並指導如何命令邪靈顯示其真實身份、離開附身者。

3. 驅魔的類型

《驅魔禮》中提到了兩種主要的驅魔:

  • 小驅魔(Simple Exorcism):主要針對物品或地方,旨在驅逐或保護免受邪惡勢力的影響,例如對房屋、物品的祝福和驅魔。
  • 大驅魔(Solemn Exorcism):專門針對附身的人,並且只有被授權的大法師才可以進行。這是較為正式和複雜的驅魔儀式,通常需要大量的時間和耐心。

4. 修訂後的主要變化

1999年的修訂後版本做出了幾項重要變更:

  • 強調辨識:教會要求更加謹慎地辨識是否真正的附身。醫學和心理學的專業知識被認為是初步判斷的重要部分,驅魔只在確定其他治療無效的情況下進行。
  • 儀式簡化:部分傳統的繁瑣步驟和措辭被簡化,注重以信德和祈禱為主,而非過於儀式化的表現。
  • 現代語言:允許以當地語言進行驅魔,而不再只使用拉丁語,以便讓參與者能更好地理解儀式內容。

5. 驅魔的準則

教會對驅魔保持謹慎態度,不鼓勵隨意使用。教會明確指出,大法師應首先排除心理疾病或其他醫學問題的可能性。只有在確定有惡魔干預的徵兆時,驅魔儀式才會被批准進行。

6. 現代《驅魔禮》的作用

儘管科學和醫學的進步減少了對附身現象的關注,但天主教會仍然承認惡魔存在的可能性,並保留《驅魔禮》作為面對罕見靈性攻擊的工具。大部分的教區都有一名專門的大法師負責處理這些個案。

在《驅魔禮》修訂後,教會強調,驅魔並非如流行文化所呈現的那般恐怖,儀式是藉著信仰和祈禱尋求天主的保護和解救,並非超自然或神秘現象。

大法師

1973年的電影《大法師》(The Exorcist)是一部經典的恐怖電影,改編自作家威廉·彼得·布拉蒂(William Peter Blatty)於1971年出版的同名小說。這部電影由威廉·弗萊德金(William Friedkin)執導,是影史上最具影響力的恐怖片之一,也為驅魔題材的電影設下了基礎。

劇情簡介

《大法師》講述了一位年輕女孩蕾根·麥克尼爾(Regan MacNeil)被惡魔附身後,她的母親克里斯(Chris MacNeil)尋求教會幫助,最後由兩位天主教神父——年輕的卡拉斯神父(Father Karras)和有經驗的梅林神父(Father Merrin)共同進行驅魔儀式,試圖將惡魔驅逐出女孩體內。

蕾根在附身後的行為變得極度反常,她的外貌和聲音也受到惡魔的影響,變得可怕恐怖。經過科學和心理學手段無效後,最終母親求助於天主教會,進行驅魔儀式。

主題與影響

宗教與信仰:電影不僅是恐怖故事,更探討了善惡的鬥爭、信仰的力量、以及人類面對超自然力量時的無助與渴望拯救。特別是卡拉斯神父自身的信仰危機和他對母親的愧疚感,是故事中的情感核心。

惡魔附身與驅魔:電影中對惡魔附身的描述,包括蕾根的行為、語言、超自然現象等,都受到天主教驅魔儀式的影響。電影忠實地描繪了驅魔儀式中的祈禱、聖水、十字架、聖經等元素,讓觀眾體會到教會對抗邪惡力量的傳統信仰。

文化影響:這部電影在當時引起極大轟動,不僅因為其恐怖元素,還因為它直面了天主教對邪惡和靈性問題的看法。它成為當年最成功的電影之一,並獲得了多項奧斯卡提名,包括最佳影片提名。電影開創了以驅魔為主題的恐怖片風潮,其後許多恐怖片都受到《大法師》的影響。

爭議與反響

《大法師》上映後,因其極度恐怖和宗教內容引發了相當大的爭議。有些觀眾在觀影過程中感到身體不適,有些地區甚至禁止上映。然而,這部電影也因其深刻的宗教主題和高超的電影技術獲得了極大的讚譽。

經典場景

許多《大法師》的場景成為影史上的經典,包括:

蕾根的頭360度旋轉:這是電影中最令人毛骨悚然的場景之一,展示了惡魔附身的恐怖力量。

飄浮的床:驅魔儀式中,蕾根和床都突然飄浮,這個場景強調了超自然力量的可怕。

樓梯場景:蕾根像蜘蛛一樣倒爬樓梯的鏡頭,成為恐怖片的經典象徵。

對天主教的影響

儘管電影帶有驚悚元素,但它引發了對天主教驅魔儀式的極大關注。許多觀眾在觀看電影後對驅魔儀式產生興趣,有些教區甚至在電影上映後接到更多請求,要求驅魔。這也讓人們更深入了解《驅魔禮》以及天主教在面對靈性問題時的處理方式。

總之,《大法師》不僅是一部恐怖電影,更是一部探索信仰、善惡對抗的深刻電影,至今仍在影響流行文化中的驅魔題材。

聖彌格爾總領天使祈禱文

 聖彌格爾總領天使祈禱文

聖彌額爾、聖加俾額爾及聖辣法耳總領天使

聖彌格爾總領天使, 保衛我們在戰鬥中, 防衛我們免於那邪惡者的奸詐和陷阱。 願天主譴責他,我們謙卑地祈求; 而你,天上萬軍的元帥, 藉著天主的神力,把徘徊人間、企圖使靈魂喪亡的撒旦及其他邪靈拋入地獄裡去。 阿們。

這篇禱文是由教宗良十三世於1886年引入,原本是在每台彌撒後誦念的。現在有些教堂和個別信徒依然保留這個傳統。

總領天使聖彌格爾的禱文是在1886年由教宗良十三世引入,並規定在每台低祭台彌撒(即非唱經的彌撒)後誦念。然而,這項規定在1964年被教宗保祿六世取消。

這一變化是梵蒂岡第二次大公會議(1962-1965年)進行的禮儀改革的一部分。當時,教會強調簡化彌撒儀式,鼓勵以本地語言參與彌撒,並希望將一些附加的祈禱從彌撒中移除。因此,教宗保祿六世決定不再要求在彌撒後誦念聖彌格爾禱文,儘管教友仍然可以個別選擇繼續祈念這篇禱文。

至今,許多教會和信徒仍在個人或團體祈禱時保留這一傳統,但它不再是彌撒的規定部分。

2024年9月7日 星期六

 
St.Paul

掃祿的背景

  1. 猶太人出身: 掃祿出生於塔爾索(今土耳其南部的塔爾索),是猶太人,屬於本雅明支派(參見《斐理伯書》3:5)。他具有強烈的猶太民族意識,是法利塞人,精通猶太律法和經典。
  2. 羅馬公民身份: 雖然掃祿是猶太人,但他也擁有羅馬公民身份(《宗徒大事錄》22:25-28),這賦予了他許多法律上的特權,例如在面對羅馬法律時享有特別的保護。這一身份在他後來的傳教工作中對他有重要的影響。                                                                                                                                                                                                                                                
  3. 受教育背景: 掃祿在耶路撒冷受教於著名的法利塞派律法教師加瑪里耳(Gamaliel)(《宗徒大事錄》22:3)。這表明他有非常深厚的律法知識和嚴格的宗教訓練,並且對猶太教的傳統和律法有著極其嚴謹的執著。
  4. 迫害基督徒: 掃祿因為熱心於猶太教傳統,最初極力迫害基督徒。他認為基督信仰是對猶太律法的威脅,因此不遺餘力地打擊教會。掃祿曾經批准並見證了聖斯德望的殉道(《宗徒大事錄》7:58),並且在《宗徒大事錄》8:3 中記載,他進行了一系列對基督徒的迫害,將許多人關進監牢。

有些聖經學家認為保祿的歸化是聖經中最緩慢的歸化,是什麼意思?如何支持者想法?

有些聖經學家認為聖保祿的歸化過程是一個「聖經中最緩慢的歸化」,這種觀點與保祿的信仰轉變過程中所顯示的細節和他後來在教會中的角色相關。這裡「聖經中最緩慢的歸化」意指的是,保祿的歸化並非一個瞬間的靈光乍現,而是一個包含多個階段、充滿張力和挑戰的過程。

支持這種觀點的原因
  1. 保祿的早期經歷與教育背景: 保祿的猶太律法背景和他對律法的狂熱追隨,讓他一開始難以接受基督信仰。作為法利賽人,保祿對基督信仰有強烈的敵對態度,這也反映出他內心對傳統猶太信仰的深刻根植。因此,當他在大馬士革路上遇見耶穌時,這雖然是轉變的開端,但他依然需要時間來完全內化和接受這一新信仰。
  2. 歸化過程的多個階段: 保祿的歸化並非在大馬士革路上即刻完成,而是經歷了幾個階段。根據《宗徒大事錄》9:9,保祿在視力被奪去之後,經歷了三天的黑暗與反思期,這象徵著他內心的掙扎與信仰的轉變。接著,他在大馬士革的基督徒阿納尼亞為他施洗(《宗徒大事錄》9:17-18),這標誌著他的信仰歸化完成的另一個步驟。
  3. 靈性成長的過程: 保祿在歸化後,並沒有立刻成為著名的傳教士,而是花了一段時間進行靈性成長和深思。他曾經前往阿拉伯,並在那裡度過一段隱居的時光(《迦拉達書》1:17-18),這是一個尋求更深的靈性啟示和理解的過程。保祿經歷了數年的準備期,才開始積極參與基督徒社群並進行傳教工作。
  4. 與早期教會的衝突與融合: 保祿歸化後,與早期基督徒社群(特別是耶路撒冷的宗徒們)之間也經歷了緩慢的融合過程。最初,許多基督徒對他心存疑慮,因為他過去曾經迫害他們(《宗徒大事錄》9:26)。保祿必須通過他的行動和教導來逐步獲得信任,這也反映出他的信仰歸化並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需要時間來讓教會接受他的身份轉變。
  5. 持續的內心鬥爭: 保祿在歸化後,仍然經歷了靈性上的鬥爭和挑戰。他在《羅馬書》7:14-25 中表達了自己對罪惡的內心掙扎,顯示出歸化不是一個靜態的狀態,而是一個持續的靈性成長過程。在這段經文中,保祿描述了他如何不斷地與內在的罪惡鬥爭,這表明他的信仰旅程是一個持續的、逐步深化的過程。

總結:因此,將保祿的歸化稱為「聖經中最緩慢的歸化」的觀點主要基於以下幾個方面:
    1. 他從律法狂熱者到基督信仰領袖的轉變,並不是一瞬間完成的,而是經歷了多個階段和長期的內心成長。
    2. 歸化後的保祿也並非立刻成為著名的傳教士,而是經歷了長時間的準備期和靈性上的成長。
    3. 保祿的信仰旅程充滿了挑戰、鬥爭和不斷深化,這反映出他的歸化過程是一個逐漸的轉變,而非立即的改變。
這些因素支持了「聖經中最緩慢的歸化」這一觀點,表明保祿的信仰轉變是一個長期而複雜的過程。

為什麼掃祿看來是最不適合創福音的人


掃祿(即後來的聖保祿)在成為基督信仰的主要傳播者之前,看起來是最不適合傳揚福音的人。這主要源於他的背景、態度和他之前對基督徒的迫害行為。以下是幾個主要原因,說明為什麼掃祿似乎是最不適合傳福音的人:

1. 他是基督信仰的敵對者
掃祿在歸化之前是一個狂熱的法利賽人,堅持遵守猶太律法,並且積極反對基督徒。他認為耶穌的追隨者對猶太教構成威脅,因此他成為教會最熱心的迫害者之一。在《宗徒大事錄》7:58 和 8:3 中,記載了他參與和支持對早期基督徒的迫害行動,包括聖斯德望的殉道。這種敵對態度讓掃祿看起來不可能成為福音的使者。

2. 他代表了律法和宗教傳統的守護者
掃祿是一名受過良好教育的法利賽人,學習猶太律法和傳統,並且以此為榮。他的教育背景使他成為猶太教的忠實擁護者,他認為基督信仰是對猶太律法的背叛。因此,從表面上看,他的信仰立場與基督教的教義格格不入。

3. 他積極迫害基督徒
掃祿不僅僅是反對基督信仰的理論家,他還積極參與迫害行動。《宗徒大事錄》9:1 記載了他「仍然對主的門徒口吐威嚇和兇殺的話」,並且前往大馬士革以抓捕基督徒。掃祿的行為顯示出他對基督徒的強烈敵意,這使他成為傳播福音最不可能的人選。

4. 基督徒對他充滿懷疑
即使在掃祿經歷了歸化之後,許多基督徒依然對他保持警惕和懷疑。當他試圖加入耶路撒冷的門徒時,他們因為害怕他曾經的行為而不敢接納他(《宗徒大事錄》9:26)。這說明即使在歸化後,掃祿仍然被基督徒社群視為一個不可信的人物。

5. 他的個性和方式
掃祿以他的強烈個性和直接的方式著稱。他的言辭常常激烈,並且對信仰有非常高的要求。例如,他在信中經常直接批評基督徒的錯誤行為,並且強調對福音的忠誠和持守。因此,有些人可能認為這種風格並不適合一個傳福音的人,他看起來不太適合成為一個富有同理心和溫和的傳道者。

上述觀點的反駁

  1. 儘管掃祿看似最不適合傳揚福音,但他的歸化和後來的傳教工作展示了上帝如何使用看似不可能的人來實現祂的計劃。
  2. 掃祿的律法背景成為他的優勢: 掃祿對猶太律法的深刻理解,使他能夠有效地向猶太人解釋耶穌基督的教義。他能夠以律法專家的身份,向猶太背景的聽眾宣講福音,並且在與猶太人的辯論中佔據優勢。
  3. 他的熱心轉變成對福音的熱忱: 掃祿一旦歸化,他對律法的熱心就轉變成對福音的熱忱。他的決心和毅力,使他成為早期教會中最有效的宣講者之一。他不怕面對反對和迫害,為基督教會建立了堅實的基礎。
  4. 掃祿的轉變成為見證: 掃祿從基督信仰的敵人轉變為福音的傳播者,成為了一個強大的見證。他的生命轉變展示了上帝恩典的力量,表明即使最不可能的人也能被上帝使用來傳播祂的愛與真理。
總結
掃祿在他歸化之前看起來是最不適合傳揚福音的人,因為他的背景、行為和態度完全與基督信仰對立。然而,正是這種反差讓他的歸化和福音事工變得更具力量和影響力。掃祿的故事強調了上帝如何通過不可能的人實現祂的計劃,並成為基督教歷史中的一個關鍵人物。



路加為什麼要記載斐理伯帶領厄提約丕雅的太監歸化


《宗徒大事錄》第8章記載了斐理伯帶領厄提約丕雅的太監歸化的故事。這個故事對路加的著作具有重要意義,其背後的原因可以從多個層面來探討,涵蓋神學、福音傳播、以及早期基督教會的普世性。

1. 福音傳播給外邦人
厄提約丕雅的太監是來自遠方的外邦人,他不是猶太人,而是異邦人。在這之前,福音的傳播主要集中在猶太人和撒瑪黎雅人當中,而斐理伯與太監的相遇標誌著福音開始向更廣泛的世界傳播。路加記載這個故事,顯示了福音不再僅僅侷限於猶太人,而是向所有民族和國家開放,這呼應了耶穌在升天前對門徒的命令:「你們要在耶路撒冷、全猶太和撒瑪黎雅,直到地極,作我的證人」(《宗徒大事錄》1:8)。厄提約丕雅象徵福音正在跨越國界,延伸至地極。

2. 教會的普世性
路加強調了基督信仰的普世性,即福音的普遍性和包容性。厄提約丕雅太監是一個不同種族、不同文化背景的人,他被接受為基督信徒,這體現了教會的普世性。這表明,無論種族、國籍或社會地位如何,每個人都可以接受福音並成為基督教會的一部分。路加通過這一記載,向讀者傳達了一個強烈的信息:上帝的救恩是普遍的,沒有任何人因其背景或社會身份而被排除在外。

3. 展示聖神的引導
斐理伯和厄提約丕雅太監的相遇顯示出聖神在福音傳播中的主導作用。根據《宗徒大事錄》8:26-29,天使指引斐理伯去往加薩的路上,並且聖神進一步指引斐理伯接近太監的車子。這強調了聖神在傳教事工中的直接參與,並顯示上帝的旨意如何在信徒中間實現。路加藉此傳達的信息是,傳福音的行動並非單靠人的努力,而是在聖神的引導下進行的,這也鼓勵早期教會信徒信靠聖神的指引。

4. 太監的社會身份
厄提約丕雅的太監不僅是外邦人,他還是一名太監。在猶太教的傳統律法中,太監因為身體上的缺陷,通常被認為是不潔的,並且被排除在會眾之外(參見《申命記》23:1)。然而,路加記載這個故事,表明在基督信仰中,不再有這樣的排斥,基督的救恩是為所有人準備的。這顯示出基督信仰打破了舊有的律法限制,並且接納那些原本被排斥在外的人。太監的歸化成為一個象徵,顯示出在基督裡,所有人都可以因信仰而得救。

5. 表達聖經的應驗
厄提約丕雅太監在車上閱讀的是《依撒意亞先知書》(《宗徒大事錄》8:28),這是一部關於彌賽亞的預言書。當太監不解其意時,斐理伯向他解釋了這段經文,並將它與耶穌基督聯繫起來。這不僅是一次福音的宣講,更是聖經預言的應驗。路加通過記載這一故事,表明耶穌基督是舊約預言的實現,並且福音的信息與舊約密切相連,從而加強了基督信仰的正統性和神聖性。

6. 宣揚信仰的力量    
厄提約丕雅太監雖然身份特殊,並且來自遙遠的國度,但他對信仰有著強烈的渴望。他遠道而來到耶路撒冷敬拜,並且閱讀聖經,這顯示了他對上帝的尋求之心。路加記載這個故事,可能是為了表明,只要人對信仰有真誠的追求,即便來自最遠的地方,上帝也會引導他們走向真理。斐理伯的出現就是上帝回應太監心靈渴望的具體表現。

總結:
路加記載斐理伯帶領厄提約丕雅的太監歸化的故事,不僅僅是一個福音傳播的事件,它具有更深的神學意義。這個故事展示了福音的普世性,聖神的引導,基督信仰對律法和社會限制的突破,以及信仰的力量和應許的實現。這一記載反映了路加對福音如何突破地理、文化和社會界限的關注,並表明基督信仰的普遍性和包容性。

伯多路在約培的異象,是甚麼意思?


伯多祿在約培的異象記載於《宗徒大事錄》10:9-16。這段異象的經文具有重要的神學意義,特別是關於上帝旨意的普遍性以及基督信仰對猶太律法的重新詮釋。

異象的內容
在這段經文中,伯多祿在約培(今天的雅法)一間屋頂上祈禱時,看見一個異象。異象中,天開了,一個大布降下來,裡面有各種四足牲畜、爬行動物和飛鳥。然後,一個聲音告訴伯多祿:「伯多祿,起來,宰了,吃吧!」(《宗徒大事錄》10:13)。伯多祿回答說,他從來沒有吃過任何不潔或不淨的東西,因為這違反了猶太律法中的潔淨規定。但那個聲音對他說:「天主所潔淨的,你不可稱為不潔」(《宗徒大事錄》10:15)。這樣的事情重複了三次,然後那布被收回天上。

異象的意義
這個異象的含義在隨後的經文中逐漸揭示出來,特別是當伯多祿被召去見外邦人百夫長科爾乃略,並向他及其全家傳講福音時(《宗徒大事錄》10:17-48)。這異象具有多重意義,涵蓋了神學和教會的重大議題:

1. 福音向外邦人開放
伯多祿的異象標誌著福音傳播的一個轉折點。根據猶太律法,猶太人應該避免與外邦人有過多的接觸,特別是在飲食方面,因為許多食物被認為是不潔的。因此,猶太人與外邦人之間的社會和宗教界限非常明顯。伯多祿的異象打破了這些界限,表明上帝已經潔淨了所有人,無論是猶太人還是外邦人。這意味著福音不再僅僅是猶太人的專屬財產,而是開放給所有民族和種族的恩典。

2. 律法中的潔淨規定不再具有限制性
在舊約律法中,猶太人被要求遵守一系列潔淨規定,特別是在飲食方面,以區分潔淨和不潔的食物(參見《利未紀》11章)。這些規定不僅有助於猶太人保持宗教上的純潔性,也形成了他們與其他民族的社會隔離。然而,在基督內,上帝的救恩不再受這些律法條文的約束。伯多祿的異象揭示,基督徒不再需要嚴格遵守舊約的飲食律法,因為耶穌的來臨和救贖已經完成了這些律法的目的。這異象預示著基督信仰不再依靠猶太律法的條文,而是依靠耶穌基督的恩典。

3. 教會的普世性與包容性
伯多祿的異象強調了教會的普世性。當他見到科爾乃略並與他分享福音時,他明白到上帝並不偏待人,無論是猶太人還是外邦人,只要信仰耶穌基督,都可以獲得救恩(《宗徒大事錄》10:34-35)。這一教訓對早期基督徒社群具有深遠的影響,它幫助教會擴展到非猶太世界,並促進了外邦人的歸化。這段異象強調,教會應該超越民族、文化和宗教的界限,接納所有願意信仰基督的人。

4. 天主的主動性與聖神的工作
伯多祿的異象顯示了天主在傳福音事工中的主動性。上帝通過異象向伯多祿啟示,並指引他前往外邦人家中傳講福音,這反映出聖神在教會事工中的引導角色。這異象也是一個提醒,天主的計劃往往超越人類的理解和傳統,需要信徒保持開放和順服於天主的旨意。

總結
伯多祿在約培的異象是一個重要的神學時刻,它標誌著福音開始向外邦人開放,教會從猶太傳統中走向普世的信仰共同體。這個異象打破了猶太律法中的潔淨規定,宣告基督的救恩不再受限於舊約律法,而是向所有人開放,無論他們的種族、文化或社會地位如何。異象強調了教會的包容性和普世性,並展示了聖神在傳福音工作中的主導作用。


安提約基雅,信徒最先被成為基督徒,在那裡發生了甚麼事?


安提約基雅是早期基督教會的重要中心之一,也是信徒首次被稱為「基督徒」的地方。《宗徒大事錄》11:19-26 記載了安提約基雅教會的誕生及其發展,並提到「在安提約基雅,門徒首次被稱為基督徒」(《宗徒大事錄》11:26)。這裡發生的事情對基督教的歷史發展具有重大意義。

1. 福音的擴展
在斯德望殉道後,耶路撒冷的基督徒因遭受迫害而四散,許多人逃到了各地,包括腓尼基、塞浦路斯和安提約基雅。最初,他們只向猶太人傳講福音,但到了安提約基雅,有些來自塞浦路斯和古勒乃的信徒也開始向希臘人(外邦人)宣講主耶穌的福音(《宗徒大事錄》11:20)。這標誌著福音從猶太人群體擴展到外邦人的重大轉折,成為基督信仰普世性的見證。

2. 安提約基雅的多元文化背景
安提約基雅是羅馬帝國的第三大城市,僅次於羅馬和亞歷山大港。它是一個國際化的大都會,擁有不同種族、文化和宗教背景的人口,包括猶太人、希臘人和羅馬人。這樣的多元文化背景為基督教的普世性發展提供了肥沃的土壤。在這裡,福音不再侷限於猶太人,而是向所有人開放,無論他們的種族或背景如何。

3. 巴爾納伯和保祿的角色
當耶路撒冷教會聽說安提約基雅的福音工作蓬勃發展時,他們派遣了巴爾納伯前去支持和指導這些新信徒。巴爾納伯抵達安提約基雅後,看見了上帝的恩典在那裡工作,便大受鼓舞,並勸勉信徒保持信德(《宗徒大事錄》11:22-23)。接著,巴爾納伯前往塔爾索,將保祿帶到安提約基雅,共同在那裡與信徒相處了一年,並教導他們。這段時期,巴爾納伯和保祿的合作加強了安提約基雅教會的穩定發展,並為未來的宣教奠定了基礎。

4. 基督徒稱號的來源
在安提約基雅,信徒首次被稱為「基督徒」(希臘文為 Christianoi),這可能是外界對他們的稱呼,意指「基督的跟隨者」。這個稱號顯示了信徒的身份不再僅僅是猶太宗教中的一個分支,而是被認為是一個新的宗教群體,擁有自己的信仰和生活方式。這也意味著基督信仰已經發展到足以讓社會認識它的獨特性和普遍性。

5. 愛德的行動
安提約基雅教會不僅在靈性上增長,還展現了對其他教會的愛德關懷。在那段時間,先知阿加波斯預言將會有一場大饑荒,安提約基雅的信徒決定按照每個人的能力捐獻,幫助生活在猶太地區的弟兄們(《宗徒大事錄》11:27-30)。這表明了安提約基雅教會不僅是一個宣講福音的地方,還是一個實踐基督愛德精神的團體,體現了信仰在行動中的具體表現。

總結
安提約基雅是早期基督教歷史中的一個關鍵轉折點。在這裡,福音第一次大規模傳給外邦人,並且信徒首次被稱為「基督徒」,這個稱號成為所有耶穌跟隨者的共同身份標誌。安提約基雅教會的多元文化背景、巴爾納伯和保祿的領導、以及教會內部的愛德行動,為基督教的發展奠定了重要的基礎,也見證了基督信仰的普世性和包容性。

2024年9月4日 星期三

 在天主教的《思高聖經》中,關於「殉道者」和「迫害者」的相關名詞和背景理解與基督教的新教版本略有不同。天主教更強調聖徒的見證和教會傳統中的殉道精神。

殉道者的記載 (使用天主教思高聖經名詞)

1. 聖斯德望 (Saint Stephen): 聖斯德望是首位殉道的聖徒,其故事記載於《宗徒大事錄》6:8-7:60。他是早期教會的執事,因為公開見證耶穌基督,被猶太公會控告褻瀆,最終遭石刑致死。他的殉道標誌著初期教會面對迫害的開始。

2. 聖雅各伯 (Saint James): 《宗徒大事錄》12:2 記載了聖雅各伯宗徒被希律王以刀殺害。他是十二位宗徒中第一位為主殉道的,這個事件顯示了基督徒從一開始就面對來自猶太領袖和羅馬政權的迫害。

3. 聖伯多祿和聖保祿 (Saint Peter and Saint Paul): 雖然《聖經》沒有詳細記載他們的殉道情形,但根據天主教傳統,聖伯多祿和聖保祿都在羅馬皇帝尼祿統治時期殉道。傳統認為,聖伯多祿是被倒釘在十字架上殉道,而聖保祿則因為他的羅馬公民身份,被斬首致死。

迫害者的記載 (使用天主教思高聖經名詞)

1. 掃祿 (Saul, later Saint Paul): 掃祿最初是猶太人中的法利塞人,熱心迫害基督徒。在《宗徒大事錄》7:58-8:3 中,掃祿目睹了聖斯德望的殉道,並開始極力「毀滅教會」。然而,在往大馬士革的路上,他遇見復活的基督,經歷了改變,成為後來的宗徒聖保祿,並為基督作了偉大的見證。

2. 黑落德 (Herod): 《宗徒大事錄》12章記載了黑落德王對早期教會的迫害,特別是他下令處死聖雅各伯宗徒,並囚禁聖伯多祿。這段記載顯示了猶太和羅馬領袖對基督徒的敵意和迫害。

3. 尼祿皇帝 (Nero): 儘管《聖經》本身沒有提到尼祿皇帝,但天主教的傳統和歷史資料顯示,他是第一位對基督徒進行大規模迫害的羅馬皇帝。在尼祿統治下,許多基督徒,包括聖伯多祿和聖保祿,遭到殺害,這成為基督徒殉道歷史的重要部分。

聖經辭典的考查 (使用天主教思高聖經名詞)

從天主教的聖經辭典中,查考「殉道者」和「迫害者」的詞條可以更深入地了解教會傳統中的殉道精神及歷史。

  1. 殉道者 (Martyr): 這個詞來自希臘文「μάρτυς」(martys),意為「見證者」。在天主教傳統中,殉道者被視為信仰的見證者,甚至以生命來證明對基督的忠誠。這種見證不僅是對當代人的啟發,也成為教會歷史中持續流傳的信仰楷模。

  2. 迫害者 (Persecutor): 這個詞在天主教辭典中通常指那些壓迫基督徒的權力人物,無論是猶太宗教領袖還是羅馬帝國官員。通過對聖經及教會歷史的考證,可以看到教會在早期如何面對迫害,並最終因殉道者的見證而逐漸壯大。

天主教的聖經辭典和教會傳統強調了殉道者的見證精神,這不僅僅是一種歷史事實,更是教會信仰的核心部分。

從斐理伯書二:6-11找出基督所立下佑觀合一與和諧的模範與喜悅

從斐理伯書二:6-11找出基督所立下有關合一與和諧的模範與喜悅。 《斐理伯書》二章 6-11 節(天主教思高聖經)經文如下: 6 他雖具有天主的形體,並沒有以自己與天主同等,為應當把持不捨的, 7 反而使自己空虛,取了奴僕的形體,與人相似,形狀一見就是人。 8 他貶抑自己,聽命至...